|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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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注册设计、版权及商标的构成是保障您的产品、服务或品牌的宝贵元素。可是在这各种知识产权保障当中,只有商标拥有最长的无形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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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或服务标的注册由1976年商标法令、1983年商标条例及1997年商标条例管辖。为了符合TRIPS协定,该法令在2000年修正,以保障著名的商标及提供更广泛的保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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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商标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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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商标或品牌,一旦在市场上通行,其独特的特质将成为该公司最珍贵的知识产权。商标权是无限期的,了解这些权利的拥有人,将大量投资在打造品牌、广告、促销及产品开发上。这种投资是物有所值,因为它将给投资者带来无限的利益,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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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的忠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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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的现金流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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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与成长的市场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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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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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国内或国外, 任何在使用或有意将使用在物品的商标或服务上的任何个人或机构的服务摆标, 都可以将商标注册,但有关商标不能与已注册或在申请注册中的商标有所抵触,以及有关物品或服务必须能够让使用者分辨出它的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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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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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马,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是从申请日期算起,为期10年。 可是,拥有人可以在往后的每10年付交更新费后,将有效期推延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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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规定及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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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常见问题 |